根據我們的實踐經驗,總結出來大體有三點:
一是強化醫院的防統方監控管理體系。建議院長掛帥,紀委+信息科聯合班子,以前有些醫院排斥信息科人員的參與,而紀檢崗位不懂技術無法真正監管;或者完全放手給信息科,紀委不參與又缺乏對信息科監管,都是牛耳兩端。
二是部署適當的醫院防統方系統。嚴格選型,選擇合適產品,并強化以前單純只從防范數據庫泄密的角度,升級為數據庫操作技術,構筑立體監控體系。
三是加強行政政策、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。如制定醫藥購銷廉潔協議制度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制度等等,通過科技手段進行監督,對“頂風作案”者嚴肅處置,真正起到威懾作用。
只有堅持制度管理和科技防范手段相結合,才能遏制藥品回扣、醫生亂開處方和過度醫療等行為的發生,從而有效減輕群眾就醫負擔,響應國家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。